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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卷天书诸天无敌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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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 六尾妖狐(第2页)

“那请纪王殿下明示。”

狄知逊行礼问道。

“都是百姓之间,把人打成重伤,应该怎么判罚。”

“是否互殴?”

“不是。”

得到提示,狄知逊沉思片刻抬头行礼:

“启禀纪王殿下,按律,不因斗,以手足击人者,若拳殴不伤,笞四十,伤者,杖六十之。

不因斗,故殴伤人者,加斗殴伤罪一等。

见血为伤。”

狄知逊不知道纪王李慎是什么意思,也不知道要惩罚的人是谁。

纪王也没有给个图示,这律法里面的弹性很大,对自已人和外人有轻重之分。

无奈,狄知逊只能把贞观律背了一遍。

李慎听后明白了大概,就是没打伤,抽四十竹片子,打伤了,打六十板子。

不因斗,就是不是互殴,单方面殴打他人,罪加一等,也就是七十杖。

卧槽!七十杖,还不把这个王婉晴给打死?

“纪王殿下开恩,纪王殿下开恩啊。”

听到要杖刑,王正礼噗通一声也跪下了。

杖刑有很多种,可以是板子,也可以是棍子,可以打腿,打屁股,也可以打脊背。

这都是有讲究在里面的。

七十杖,王婉晴哪里还有命在。

他出来之前他父亲和大兄特地叮嘱吃点苦头没什么,但一定要保住王婉晴的性命。

李慎没有说话,也是在想这个问题,打死王婉晴就要跟琅琊王氏结仇了。

再说王婉晴虽然嚣张跋扈,仗势欺人,把黑子打伤了,但也罪不至死。

自已若是把她打死了,那自已岂不是也是恶人,自已可不是那些牛X小说的主角,

动不动踩一下脚就把人弄死。

看见纪王不说话,王正礼心中更加没有底,在他看来,一个王爷因为生气弄死一个人在正常不过了。

“纪王殿下开恩,我王家愿意赔偿两万贯,不,三万贯作为赔偿,望纪王殿下开恩,

能够对婉晴从轻发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