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八章 行走四方(第5页)
陆抬停步笑问道:今天怎么早了些
曹晴朗有些脸红,道:陆大哥,昨天去衙门那边领了些银钱,昨夜儿就特别想吃一座摊子的馄饨,路有点远,就要早些去。陆大哥要不要一起去
陆抬笑着摇头,我不太爱吃这些,你自己去吧。
曹晴朗告辞小跑离去,停步转身,对了,陆大哥,我昨天回家路上,给你买了壶酒,就放在桌上了,自己喝啊。
陆抬点点头。
他是有曹晴朗宅子钥匙的。
曹晴朗转身跑出巷子。
与人言语时,曹晴朗这个孩子,都会特别认真,所以曹晴朗是绝对不会一边跑一边回头说话的。
陆抬走向那栋宅子,开了院门,果然正屋桌上放了一壶酒,七钱银子,对于吃一碗馄饨都要思量半夜的曹晴朗来说,不便宜了。
陆抬拿过了酒壶,拎了条板凳坐在门槛外,手腕一拧,手心多出一只散发出酒酿醇香的小虫子,打开酒壶,将这种名为酒虫的小家伙丢入壶中,然后慢慢等待这壶酒水,以极快速度,沉淀出等同于窖藏、埋放数十年醇厚的美酒口感。
陆抬轻轻摇晃手中酒壶,满脸笑意。
第一次找到曹晴朗,陆抬就开门见山。
我叫陆抬,陆地的陆,抬起的抬,是陈平安的朋友,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好朋友。
当时那个孩子的眼睛,立即亮了起来。
后来陆抬说了些陈平安的事情后。
曹晴朗就喊他陆大哥了。
然后陆抬就有了这栋孤零零宅子的钥匙。
有一次,陆抬笑着问曹晴朗,你想不想成为陈平安那样的人
想!
那想不想比陈平安更好
不想。
是不敢想觉得太难,差了太多
就是不想。
在那天闲聊之后,拿了钥匙却没有自己开门入院的陆抬,就经常来这边坐着,有曹晴朗身在私塾的时候,也有曹晴朗在家中晨读时分,陆抬一开始会给需要自己开灶烧火做些米粥吃食的曹晴朗,带些精致吃食当早饭,可是曹晴朗吃了两次后,第三次终于忍不住,很一本正经地与陆抬说了些心里话,说他如今领着衙门那边的钱财,学塾束脩,柴米油盐,都够用了。
陆抬耐心听完曹晴朗这个孩子的肺腑之言后,就笑问道:那以后可就真吃不着这几家百年老店的美食了不后悔
曹晴朗有些难为情,赧颜笑道:若是真的很嘴馋,实在忍不住,也会跟陆大哥说一声。
陆抬哈哈大笑,说没问题。
只是在那之后,直到今天,曹晴朗唯一嘴馋的,仍是一碗他自己买得起的馄饨。
所以陆抬今天有些开心。
竟然在藕花福地这么个小地方,给他找着了一个很像那家伙的曹晴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