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0章 灭门案(第2页)
渝县这个案子说简单也简单,说复杂也复杂。简单在于,受害人与嫌犯白天有争执,晚上便遇害了。而复杂在于,嫌犯是个傻子,根本无法招供,而且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他杀的人。
因为受害人一家一十七口全死光了,渝县判案时为了交差直接伪造口供,让那傻子画押,然后判了极刑。
大理寺复核后发现口供作假,便重新调查,往渝县跑了两趟一无所获,便只得维持原判,但那份假口供没有继续取用,于是落到陶问清手里,就成了一桩没有证据的案件。
陶问清是个认死理的,如此草率的断案他自然不会通过,所以才让他们出来再次调查。
渝县县衙派了个师爷为他们讲述过程。
“犯人剩子,是个傻子,事发当天于家一家出行,马车碾断了剩子老娘的手指,剩子就发疯跟他们打起来,被他老娘劝走的时候口吐恶言,说要弄死他们。
“当晚,于家就出事了,包括家奴马夫在内总共一十七口人,全被铁锤锤成了烂泥。由于尸身过于糜烂,仵作无法验尸,查不出是先杀再锤烂,还是因锤致死。
“于府中所有财物都消失不见,另外有人说在事发当日曾看见剩子在于府外徘徊,衙门找上剩子家时,他正抡着一只带血的大铁锤在家门口玩。”
郭匡怀问道:“于府的赃物呢?也没找到吗?”
光凭一个神志不清的傻汉几句恶语和那把锤子,根本不能证明傻子就是凶手。
“没有,就是因为没找到,才断得艰难。”师爷道,“郭大人,您想先去哪里看?”
“于宅。”
于家家底丰厚,住的是三进的宅子,朱漆雕栏,此刻空空荡荡,已积了一层灰,随处可见血溅的痕迹。
里里外外走了一圈,不多不少正好有十七个印在地上的血色人影,最小的看起来还只是个孩童。
从血迹上可以看出,除了头,整个身子都被锤得稀烂,地缝里还有扒不去的碎肉,虫蝇嗡嗡,发烂发臭,整滩血都已经变成了脏兮兮的褐色。
哪怕脸上系了白帕子,都抵不住那股恶烂的臭味直冲天灵盖。
苏安璃忍着想呕的冲动,跑到干净的角落,拿出纸笔开始写写画画,而那头郭匡怀还在问话。
“案发多久被人发现的?”
“第三日。当天夜里没人听见动静,第二天大家注意到于府无人进出但并未多想,等到第三日,味道臭得人人都闻见了,这才发现了于家的惨案。”
郭匡怀思索了一下:“我要看看尸身。”
师爷为难道:“大人,算啦!真的看不了,太碎了,那就是一滩泥啊,收敛的时候都搬不了,一铲子铲走的。您瞧地上这些痕迹,就知小的所说真假了。”
“师爷。”
苏安璃拿着纸笔走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