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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住帝王心,我一夜翻身成宠妃小说盘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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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1章 血溅当场(第2页)

杰哥要不要留几只养着玩?”刘红军笑着问道。

“行啊,给我留几只,养高加索犬没啥意思,还是养草原狼更牛逼!”简宏杰抱起一只小狼崽,笑着说道。

自从庄园养的高加索犬,被狼一秒杀之后,简宏杰就对辛苦养大的高加索犬,失去了兴趣。

今天刘红军带回来的狼崽子,让简宏杰产生了兴趣。

他可是知道,刘红军的狗之所以那么厉害,就是因为,他的狗群里有两只狼,还是很罕见的白狼。

而秒杀自家高加索犬的狼一,就是哮天的孩子。

这二十多只狼崽子,虽然不是白狼,但每一只看上去,都很强壮,而且还是比东北灰狼更加凶狠的草原狼。

“红军兄弟,我也要两只,回家养着玩!

这可比养狗更加牛逼。”朱大海也跟着开口说道。

“那些小公狼,你们谁愿意要都可以,反正我是不打算收养小公狼的。”刘红军笑道。

“好家伙,你这是给你加狗子,准备童养媳是吧?”朱大海笑道。

“嗯!

是准备给我家狗子准备的媳妇。

我这不是想着,培养出一个新的狼犬。

所以,需要草原狼来改善狗子的基因。”刘红军笑着解释道。

培育出基因稳定的猎犬,可不是那么容易。

除了要挑选出优秀的狗种之外,还有不断的调整基因,不断的筛选,一般情况下,要培育四代,才能达到基因稳定。

只有基因稳定了,才算是成功培育出新的狗种。

基因不稳定,偶尔出现优秀的狗子,那只能算是基因突变。

比如狼群里的白狼,就是基因突变。

刘红军卖给林场的那些狗,其实都是实验品。

都是他挑选之后,剩下的残次品。

不过,即便是残次品,也不次于他们花高价从云南买回来的警犬。

最终简宏杰留下五只狼崽子,朱大海要了两只,都是小公狼崽子。

他们就是养着玩,公母啥的都无所谓。

这只是一个小插曲。

小插曲结束之后,刘红军把大爪子吊起来,慢慢的把虎皮完整的剥下来。

然后,又从大爪子后腿上,割下一块肉,大约有四五斤的样子。

交给厨房,让厨房给做了,刘红军给厨师一个方子,是中和虎肉燥热之气的。

晚上,大家吃了一顿虎肉大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