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1章(第1页)
来者穿着体恤衫、大裤衩,踩着一双拖鞋,头发乱的……像是刚睡醒的狗熊。
一看他的德行,陆程文就基本能知道他是那一种类型的人。
有一种富二代,专门喜欢不修边幅。
就是故意穿体恤衫、大裤衩、人字拖,每样都能穿出地摊货的效果,但是每样其实都是高奢甚至是定制。
脸上也不怎么收拾,有的甚至经常好几天都不洗脸;
至于发型,就更是什么货色都有了,有屎黄色的,有鸟巢风的,有皮屑收集爱好者,甚至还有长发擀毡的艺术家……
他们仅仅对三样东西不将就,一是女人,必须漂亮,必须性感,必须放出去给人一看就吸睛。
就得达到那种,让人一看就会想:我的天!这么漂亮的女人,竟然跟了这么一个恶心人的脏东西!呸!气死老子啦!
这种效果。
二是车子。
他们这类人经常喜欢开跑车,而且至少得是价值双百万以上的。
你都这个造型了,开一辆百万出头的入门跑车,还不改装,那就是跌份儿,其他的富二代会鄙视你到骨头里的。
所以,车子至少双百万起步,而且必须是最新或经典型号,而且改装的钱,必须比车子本身还要贵三倍以上才行……
开上亿跑车,对他们来说太正常的。
要的效果就是,让周围的人一看。
我的天!那么恶心的东西,竟然开得起这么帅的车子吗?
不对!他故意的,这个人肯定是深藏不露的人!
他肯定是有着与众不同的格调、深不可测的智慧、常人无法理解的思维、小人物可望不可即的眼界,以及可以让世界为止转动的财富……
所以,邋遢反而变成了风格和个性。
三嘛,就是面子。
他们对面子的要求的点很奇特。
就是表面低调,跟凡人差不多,主打就是一个反差感。
我就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,要多平凡有多平凡。
大家都是人字拖、大裤衩、体恤衫,但是我开超级跑车,睡网红、模特,出入各种奢华场所,结交上层人士……
哎你说气不气人?
哎你说人和人的命是不是不一样?
我就偏不穿西装、打领带,我就偏不做头发、塑形体,我就偏不当个正常人,气死你!
而眼前这个,正是邋遢派富二代的顶级代言人:陈参,华夏自媒体大亨的儿子,各类杂志、自媒体、网络新闻的大红人。
陈参一进来,后面就跟着二十几号人,浩浩荡荡,场面十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