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陆丰林沐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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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3章(第1页)

当然。

并不是喜欢对方,而是觉得陆丰这个备胎兼舔狗,实在是做得太好了,挑不出什么毛病。

从大学到就业。

她能过得这么滋润。

对方有很大的功劳。

大学数年,一直任劳任怨,死心塌地,比狗都忠心。

狗还需要喂东西给它吃。

他却连东西都不需要喂。

话又说回来。

她之所以会踹掉他。

主要徐杰听了一些风言风语,醋坛子倒了,硬要她在自己与陆丰之间,选一个当男朋友。

高晓月自然是选徐杰。

对方是本地土著,家里资产数千万。

而且又年少有为,英俊潇洒。

这条件,可不甩了发财之前的陆丰十几条街嘛?

今天的高晓月。

并没有浓妆艳抹,打扮妖娆。

还是穿了一身水手服,扎了两个马尾辫,透露着清纯可爱,该露的地方,一点儿都没含糊。

形象方面在风骚与清纯之间,来回横跳。

她就不信了。

自己精心打扮成这样,顺势再给陆丰占点便宜,还不能顺势将其拿下?

另外。